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宣传部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市办字〔2020〕1号)、《西安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市文旅发〔2020〕80号)等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决定开展2021年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商登记、纳税关系在高新区内的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
申报条件详见《西安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二、申报材料
(一)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提交的材料:
1. 园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园区发展历程、产业布局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3. 园区内文化企业名录和基本情况。
4. 园区立项、土地、建设、消防、环保等审批核准文件。
5. 园区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国家省市奖项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业绩。
6. 园区提供的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情况。
7.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9. 税务机关出具近一年的完税证明。
10. 近两年获得的相关奖项复印件。
11.《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12.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应提交的材料:
1. 基地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的产业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等。
2. 基地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国家省市奖项、荣誉和扶持情况以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 。
3. 基地立项、土地、建设、消防、环保等审批核准文件。
4.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6. 税务机关出具近一年的完税证明。
7. 近两年获得的相关奖项复印件。
8.《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9.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要求
1. 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每个园区和基地的申报材料须各自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邮箱:463406002@qq.com
2、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点: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D座1902室
4.联系人:周美谷 电话:029-81150224
***:1.《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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