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民政局2020年临时救助情况
1、对象类别包括: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供养、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困难群众、城市困难群众、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农村其他群众。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共救助3530户,10105人,9802280元。
3、救助标准:
(1)1年内按户为单位累计救助金额在15000元(含)以内的,直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批、发放,并报区县民政局备案,区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监督管理。1年内按户为单位累计救助金额在15000元(不含)以上的,不论单次金额多少,需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并对该户全年度临时救助情况进行审查。
(2)对于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遭遇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或身患疾病需维持长期医疗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一年内同一事由经救助后生活仍出现严重困难的,经审核后可进行二次救助。
(3)其他特殊情况,经县民政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形式确定。具体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4)对于突发的紧急情况,秉持救急难的原则,可以先进行救助,后补齐资料,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