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规范化入矫宣告第一站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入矫宣告仪式
2018年4月12日上午,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依法依规对辖区6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举行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由长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主持,在长安区人民法院、长安区公安局、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参与下,分别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五名缓刑服刑人员进行宣告。郭杜司法所所长、黄良司法所负责人、杨庄司法所所长、滦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及矫正小组成员列席参加。 入矫宣告仪式上现场气氛严肃。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韩检察官的全程监督下,长安区人民法院何法官首先对六名社区服刑人员(任某犯诈骗罪、赵某犯交通肇事罪、杨某犯交通肇事罪、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田某危险驾驶罪、张某犯盗窃罪)的执行通知书进行了当场宣读。随后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公安长安分局吕警官、司法所所长、矫正小组成员代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代表依次进行了告知、宣告、表态、发言。在宣告仪式上,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就接受社区矫正作出保证,家庭代表也表示出真诚的支持态度,将积极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入矫宣告仪式,规范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充分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