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宣传活动的宣传内容、形式及参与人员等,并制发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4 月15日上午8点30分,为迎接此次全民国 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辛文杰副局长带领我局工作人员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读本、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共计2000余份以及宣传展板2块在区政府门前进行了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计悬挂横幅7条,接待咨询群众130多名,区委书记杨仁华一行对我局“4.15”宣传咨询点进行了检查,并对我局“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予以肯定。
宣传展板
宣传资料
积极组织开展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理论学习。为增强我局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局及时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国际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研讨。
组织实施法律“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安排基层国土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乡村、企业等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走访***的宣传形式,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开展“融媒体”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利用LED屏字母滚动、微信以及美篇等互联网平台以开展我局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社会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