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入审理工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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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新财发【2014】34号),截止8月15日,我区已出具、已送达对被查单位的《财政检查报告书》并完成被查单位对报告的意见征求环节。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近日,该项检查进入集中审理工作环节,以尽快下达对被查单位的《财政检查决定书》、整理工作调研报告、总结、报表等,以全面完成我区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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