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法院巧用查控+走访高效执结涉恶案
近日,高陵法院运用涉黑涉恶案件“查控+走访”机制,高效执结一起涉恶刑事犯罪罚金案件。
2019年12月,高陵法院马某某、李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马某某、李某二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均被高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后二人提起上诉,2020年6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经多次催促,二人在履行义务期仍未缴纳罚金,案件移送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按照“查控+走访”工作思路,及时对被执行人马某某、李某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对其名下车辆予以查封。考虑到二人均被羁押,因疫情影响无法当面联系,执行法官张乐根据少量的线索,多方走访村组社区,设法与二人家属取得联系。然而,二人家属对此事并不重视,也并没有代为履行的意思。张法官多次登门走访,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从情、理、法理方面耐心向其释明法律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前来将罚金缴纳完毕,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查控+走访”是高陵法院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创立的“打财断血”执行机制。查控即查存款、查网银、查车辆、查房产及其他财产,走访即走访村组社区、走访家庭成员、走访所在监所等。通过多措查控、多方走访,促进涉黑涉恶案件高质高效执行,彰显了高陵法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