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召开辖区重点污染企业证后执法工作推进会
3月26日下午,为强化“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理念,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探索“一证式”执法监督模式,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利剑高悬。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21〕14号)计划安排,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召集辖区18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工作推进会。
会上,莲湖分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织企业人员学习了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项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一是涉气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检测,二是执行报告提交,三是现场合规性后台填报,四是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落实;同时还就危废暂存场所规范管理,转运填报有关问题进行了强调。
其中,莲湖分局监测站领导针对企业自行监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通报。要求企业要及时上传年度自行监测方案,方案中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要与实际一致,监测方法,质量监控措施要在方案中体现。企业和第三方监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要求必须保障监测质量,数据上传要按照规范进行,及时督促第三方加强比对监测频次,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备,批复意见妥善保管,防止资料缺失。
会后,莲湖分局执法人员还就资料填报,台账管理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