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提出行政审判八大理念促和谐发展
“近年来,行政案件越来越多,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为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经过深入调研,在总结多年行政审判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八大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莱州市人民法院梁明院长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市法院行政审判八大理念,即把“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把“举法治旗、走公正路、架和谐桥”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主题,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民生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把“法促政通人和”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品牌,把“群众拥护、大局认可、社会和谐”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目标,把“为政府护航、为百姓撑腰、为法治尽责”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职责,把“办铁案、办和谐案、办精品案”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要求,把“以大局为坐标、以法律为准绳、以社会司法需求为导向的能动司法工作模式”作为行政审判的工作模式。
“理念一变天地宽”,新的理念为行政审判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为深入践行八大理念,市法院始终把行政审判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统筹谋划,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与“支持”职能,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既有效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
为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机制,大力推行“圆桌审判”,不断丰富“和”字内涵。在理念上注重和谐,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政通人和;在方法上注重和解,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在作风上注重和气,平等和蔼地对待双方当事人。行政案件的和解撤诉率大幅度提高,最大程度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审判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市法院对全市海域秩序整治、环保整治、食品安全、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从快立案、重点执行,全力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在海域秩序整治中,依法打击非法围填海、滥占滩涂等违法行为,保障“黄蓝”战略有效推进。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非法排放污水废气等环境污染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还全市人民一片碧水蓝天。
“好风凭借力,发展正当时。”面对未来,市法院决心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活力莱州”“幸福莱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 (崔洪仁 韩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