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践行最美温暖你我——感动瞬间网上摄影大
近日,烟台市“最美女孩”刁娜车流中舍身救人的事迹感动了全国上下,在文明烟台的大地上,书写了一段感人故事。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共同构筑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践行“最美”温暖你我——“感动瞬间”网上摄影大赛活动,以摄影作品为载体,通过网络倡导文明,加强道德与正义弘扬,营造社会处处充满真情与感动的舆论氛围。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最美”温暖你我——“感动瞬间”,以摄影作品的形式,记录发生在广大网民身边的好人好事、所见所闻和亲身感受,反映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互帮互助、互信互爱的真实场景。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2012年4月30日。具体安排:
作品上传:2011年12月5日—2012年3月31日
作品评选: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15日
拟获奖作品公示:2012年4月16日—2012年4月23日
正式公布结果并展示作品:2012年4月24日—2012年4月30日
三、参与办法
参赛对象:全国网民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提交方法:采用网上提交参赛作品的方式。参与者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3月31日,通过胶东在线制作的活动专题页面或17路论坛拍客栏目提交作品,参与活动。参赛作品将在网上进行集中展示,网友可参与留言支持。专题网页网址:http://www.laizhou.gov.cn/special/2011/gdphoto/,论坛网址:http://www.17lu.cn/thread-htm-fid-291.html。
提交须知:作品提交要注明作品标题、作品内容、作者姓名、作者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资料不齐者将不列入评奖。
四、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的创作背景以“感动瞬间”为主题,以表现人物、事件、场景等为创作内容,富有感染力。
2.作品要求画面清晰,黑白彩色不限,作品为jpg文件格式,边长不低于6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200像素/英寸。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组照,组照最多5幅照片,单幅作品的大小不超过5M。作品的内容应当真实,不能改变作品原貌,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与者均需实名,标明联系方式,不得以网名、匿名参与。每幅作品要附上20—200字的文字说明,简述作品的创作过程或创作背景。
4.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作品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刊发:违背以上1—4条规定之一者;内容不健康,会产生不良影响者;作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
五、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共设金奖4名,银奖8名,铜奖16名,分别颁发价值1000元、600元、200元奖金(税前)。另设优秀奖5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省网络文化办、市网络文化办、胶东在线网站将组织有关专家,结合网友投票打分情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所有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获奖者将获得出版的书籍和证书。
六、注意事项
征集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组织领导
活动由山东省网络文化办公室主办,烟台市网络文化办公室、胶东在线网站承办,全省各新闻网站协办。责任分工如下:
1.省网络文化办大力支持配合,通知省内各重点新闻网站对活动进行突出推荐,链接活动专题,并及时转发活动进展情况的新闻通稿。
2、市网络文化办全面组织领导,下发全市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好此次活动。
3、胶东在线网站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推出活动专题页面,及时发布活动最新消息,公示评选规则、参赛流程等,通过城市网盟及地方网联等外联渠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链接和推广宣传。
4、各县市区网络办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好此次活动,组织协调本地摄影爱好者参赛,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由专人负责向辖区发出大赛通知、向有关单位发函,并通过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刊播大赛启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
市网络文化办:王 悦 电话:6789228
胶东在线网站:杨胜武 电话: 6785687
烟台市网络文化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