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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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海阳市发城镇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海阳市发城镇,东临海阳市发城镇派出所,西临饲料厂,南侧为空地,北临烂尾楼,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8.6%,占地面积9000 m2,主要新建2条混凝土生产线、一层建筑面积为2400m2的密闭钢结构料场、8个粉料筒仓、办公楼等主要构物及其配套的防治污染设施,年产混凝土6万m3。 | 1、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 2、落实大气(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中物料堆放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合理使用,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搅拌过程置入全封闭结构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泥等各类粉料在罐装过程中,通过密封管道进入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仓顶强制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3、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如需夜间施工须经海阳市环保部门批准。营运过程中通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声、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产生砂石、沉渣和除尘器内粉尘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
2 | 防火门芯板项目 | 海阳市北京路海欣路1号 | 海阳佳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海阳佳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防火门芯板项目位于海阳市北京路海欣路1号,东侧为北京路,路东为利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西邻为汽修厂海阳市诚宜旅行用品厂,南侧为海欣路,路南为山东天合纺织服装公司,北侧为津泰汽修厂,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占地面积11000 m2,项目投产后年产500×660(mm)防火门芯板15万m2、820×960(mm)防火门芯板10万m2。 | 1、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阳市污水处理。营运过程中针对原辅材料储罐、化粪池、搅拌、浇注等工序等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密封到位,保护项目周围环境。2、落实大气(尘)污染防治措施。水泥上料搅拌过程和雕花工艺均须置入封闭结构内,产生的粉尘均由设备上方的集气系统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1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营运过程中通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声、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边角料和除尘器内粉尘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