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华商厦丽达商场尚悦百货百货大楼等商场恢复营业
为方便群众生活,更好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指导意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振华商厦、丽达商场于3月8日起开始恢复营业,尚悦百货、百货大楼于3月12日起开始恢复营业,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至下午17:00。恢复营业商场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1.防控工作机制健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员工(含商户员工)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办公场所,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企业要每天至少2次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签字存档;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经营单位要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健康状况日常检查,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全员登记、一人一档;员工不得隐瞒相关情况,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组织员工按照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日。
3.开业前,至少准备5日的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4.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允许聚众餐食、娱乐、游玩;未经上级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展览展示等活动。
5.监督入驻商户做好防疫工作,其标准不低于商场标准。
6.制定限流方案。根据商场规模大小制定合理的承载量,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等情况,及时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对于在商场同一消费区域逗留时间过长的顾客,要进行劝离。
7.配备测温仪,对所有入场的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在超过37.3℃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商场,引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
8.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检查提醒顾客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未戴口罩者严禁进入;顾客在商场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9.营业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无法开窗通风的应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增加通风量;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并保持持续开机消毒。
10.要安排专人负责商场内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每日至少3次对商场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走廊、厕所、地面、直梯、滚梯和座椅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自动售卖机、购物车等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在电梯内部、卫生间等张贴提示语、宣传画等,提示顾客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11.商场中的酒吧、KTV、电影院、电子游戏厅、儿童游乐、运动健身、美容美甲、餐饮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恢复营业。
12.要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使用后投入带盖垃圾桶,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投入垃圾桶。处置废弃口罩时做好人员防护(戴口罩、开窗通风等),处理完毕后洗手消毒。增加营业现场垃圾桶清理频次,保持营业现场清洁卫生。
13.商场内中央空调按规定一律禁止使用。
14.限制乘坐电梯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
15.商场每个楼层要安排专门人员,佩戴明显标识,对营业人员和顾客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导。
各商场落实好上述疫情防控措施、向商务部门递交商场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向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确定恢复营业时间。商场恢复营业期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商场营业期间防疫指导及卫生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商场内商品价格、商品质量等检查工作;相关镇区街道会同商务、卫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恢复营业商场进行抽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及缓报、瞒报、漏报相关疫情信息的,视情责令其现场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商场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海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