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推进集中拆除日行动
7月5日,我市启动第十七个“集中拆除日”行动,全市11个镇街全部参与,当天拆除违法建设9537平方米。其中大辛店镇5000平方米、新港街道1490平方米、蓬莱阁街道700平方米、紫荆山街道450平方米、南王街道450平方米、村里集镇440平方米、登州街道320平方米、小门家镇200平方米、大柳行镇187平方米、刘家沟镇150平方米、北沟镇150平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在十六个“集中拆除日”行动中,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25.22万平方米。大辛店镇、北沟镇持续推进镇域环境专项整治。大辛店镇集中治理解北路(X026)沿线违建商铺,连片拆除崮寺店村至三甲村路段商业街两侧钢结构商铺30户、约5000平方米。北沟镇继续开展东山路北段和海滨西路京鲁船业门口路段主要工业区周边商业房连片拆除。拆除违建饭店1处、130平方米。同时拆除206国道下朱潘村路段路北看护房20平方米,合计150平方米;南王街道、村里集镇、小门家镇、登州街道、紫荆山街道积极参与大型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共拆除广告牌8处。南王街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和旅游局联合行动,拆除开发区立交桥西北角高炮广告牌1处、450平方米。拆除后复绿,改善城市面貌。村里集镇开展蓬丰路沿线道路两侧广告牌整治行动,拆除高炮广告牌4处、440平方米,为道路绿化腾出空间。小门家镇拆除镇驻地陡山村南、牟黄路路南高炮广告牌1处、200平方米,拆除后的空地用于拓宽道路和修建公园绿地。登州街道拆除汽运公司楼顶广告牌1处、120平方米。同时,拆除小城怡景售楼处200平方米。紫荆山街道拆除钟楼南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高炮广告牌1处、450平方米;新港街道拆除矫格庄村西养殖棚、看护房各1处,分别为720平方米、170平方米,以及村南不符合规划的住宅4处、600平方米,合计1490平方米;蓬莱阁街道拆除西庄社区海滨西路北砖混楼房1处、700平方米;大柳行镇拆除强家沟村砖混结构房3处、187平方米;刘家沟镇拆除刘家沟村东山山林看护房1处、150平方米,拆除后平整土地复绿,加大山体植被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