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农林局严细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
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莱山区农林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
今年,莱山区农林局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认真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对辖区行业内209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分级建立“实名制”管理清单,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实现“实名制”、“网格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责任边界不清和失控漏管的问题。
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莱山区农林局对重点监管的企业下达《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指令书》28份,督促各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今年,莱山区农林局内部签订三级责任书107份,局属单位与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28份,监管企业厂级、车间和岗位也都签订了“三级”责任书,形成了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执行体系。
另外,为确保今年“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莱山区农林局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通讯员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