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老师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老师、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全国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烟台市已连续两届获得这一殊荣,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每个人珍惜。
目前,全市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已全面展开,同时也将迎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希望。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离不开每一位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文明的传承,也离不开每一位同学的积极参与。有了大家的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美丽、环境更加净化、社会更加文明。为此,我们向老师、家长和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为人师表,做文明先锋。“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文明的时代赋予了教育工作者神圣的使命。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带头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引领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言传身教,做文明表率。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广大家长要自觉履行文明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杜绝陋习恶习,经常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行动,认真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积极践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文明言行、高尚情操、良好习惯为孩子做出表率,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勇于践行,做文明使者。“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身上肩负着祖国的重托。“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学们要始终做到:“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笑打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多讲“请”、“谢谢”、“您好”。“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在公共场所乱刻乱画;不攀折损坏花草树木,不弄脏、损坏公物。“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栏杆,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不争抢,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文明在行动”——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和生活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远离网吧,远离不健康的网络媒体和出版物;不购买暴力色情出版物、玩具;每天参加体育运动,以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城市的合格小公民。
每个人文明进步一小步,整个社会就会进步一大步。尊敬的老师、家长,亲爱的同学们,“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大家的一致心愿,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大力弘扬“创新、拼搏、协作、包容”的烟台精神,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幸福、和谐的烟台“首善之区”、实现烟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贡献一份力量!
烟台市芝罘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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