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白石区片改造之九十二白石区片发征收补偿决定近期全部送给尚未交房居民
关注白石区片改造之九十二:白石区片发征收补偿决定近期全部送给尚未交房居民
中国烟台芝罘政府门户网站 www.zhifu.gov.cn 2013-11-06 来源:烟台晚报-今日芝罘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实习生禛祎通讯员石凯方圆)近期,芝罘区政府对白石区片一期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内的79户尚未搬迁、交房的居民,作出了首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昨天上午,白石区片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以及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将征收补偿决定送达给居民。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果居民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办理补偿手续并腾空被征收房屋,将依法启动强制搬迁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合理要求坚决不予支持
在指挥部,记者从下发给青松街一住户的补偿决定上看到,该住户住宅房证面积约24平方米,经评估公司评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装饰装修价值合计人民币20余万元。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了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该住户因试图获取超出征收政策的不正当利益,向指挥部提出过分要求,但被拒绝,未能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按照《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住户属于房困户,征收政策对房困户给予了照顾,不足45㎡的房困户享受优惠条件,解困至45㎡再进行产权调换,可以选择户型面积最大值77.86㎡(含)以下的户型。如果该住户在签约期签约并按约定时间搬家交房,可获得三项奖励: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不含共有权证)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单户奖励费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按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增发300元/㎡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回迁安置通知发布之日起,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但是,该住户错过期限,损失了数万元奖励费以及其它优惠条件。 本次征收决策民主、程序合法,且公开透明。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被征收人提出与《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的无理要求,征收部门坚决不予支持。指挥部将本着“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的原则,按照征收政策的规定依法依规操作,继续开展房屋征收工作,争取尽早全面完成征收工作。
补偿决定仍按照原方案
“补偿决定是维护公共利益,为保障本次旧城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做出的。”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由芝罘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的内容,与《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相一致。仍以青松街这家住户为例,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应得的补偿款和补助款项为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利用住宅营业补助费,合计30余万元,全部存储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专户中,被征收人同意征收政策,与指挥部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后即可提取。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房为新建高层(期房),位于白石区片E地块,建筑面积约60余平米,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价值差额等费用按照《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结算。E地块安置房的临时安置期计划不超过36个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房产证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计发;E地块安置房的临时安置期超过36个月,临时安置费按每月40元/平方米计发。
期限内不交房将强制搬迁
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剩余尚未搬迁、交房的居民,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指挥部(新石南路最西端)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并腾空被征收房屋。逾期不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并腾空被征收房屋,芝罘区政府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送达补偿决定时,如受送达人不在,文书将交其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代收人应在代收栏内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收件或收件后拒绝签字或盖章时,送达人依法留置送达。受送达人联系不到或者无法查找到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告送达。
责任编辑: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