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推出司法服务大局十九条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芝罘区法院紧紧围绕我区服务业强区、城市发展引领、群众工作统领“三大战略”,突出理念引领切入点,强化服务项目立足点,助推管理创新突破点,确保和谐稳定关键点,坚定不移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班子成员包保重大项目》、《为街道(园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成立专项司法服务工作组》等四个工作意见,推出十九条工作举措,为建设“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地司法支撑。
一、充分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扎实推进“平安芝罘”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做到定罪准确,量刑公正。三是探索构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新机制。牵头建立公、检、法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财产状况协作调查和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切实***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难问题。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和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的社区矫正和帮教管理,为其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五是加强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传统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做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尽最大努力定分止争。
二、围绕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妥善审理转方式调结构中发生的企业破产、清算、股权纠纷、企业重组改制等案件,依法鼓励和引导资本投向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高质项目等关键领域。二是引导我区服务业跨越发展。审理好金融、教育、旅游、研发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注重引导、规范服务者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加速发展。三是推进企业壮大发展。审理好涉企纠纷,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健全“定向联系企业”机制,选派法官担任重点企业联络员,帮助企业依法经营维权。四是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和服务街道(园区)发展。实行“班子成员包保重点项目”与“班子成员联系街道(园区)”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和包保一定数量的街道(园区)和市、区重点项目,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平安芝罘建设、企业经营发展、房屋征收、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处理、社区矛盾化解6个专项司法服务工作组,通过采取定期走访、发放司法服务联络卡、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形成“班子成员总领—中层干部协作—优秀干警入驻企业、社区”的服务格局。
三、高度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关心问题。一是切实保障民生利益。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等牵动全局涉及民生的案件,统一类型化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为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其合法利益。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实现诉前引导、诉中指导、诉后疏导的全程协调,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允许的各种方式化解行政纠纷。三是***执行难题。着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与公安、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严厉制裁拒执行为。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资源集中管理、快速应对、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力量整合”的执行工作新模式。四是做好十八大和“两会”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切实化解信访积案,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和息诉稳控工作。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院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引导信访下移。在内网办公平台设立《今日访情》信访信息公开台,将群众来访的时间、所反映问题、承办人、责任人、责任部门等信息公布于办公网络,即时敦促责任人加紧办理。全面落实信访案件终结规定,对无理缠诉缠访案件,依法报请终结,切实解决无限上访申诉问题。加强进京值班工作,从人员、车辆、物资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
四、积极延伸职能,创新和参与社会管理。一是加强各项便民举措。健全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推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求;规范案件受理工作制度,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对“五进”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月考核、季讲评。积极探索网上调解、接访等新举措,完善电子卷宗、电子查询台、短信平台系统等信息化便民技术。二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的力度,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和信访救助制度,加大资金落实力度和救助幅度,扩大救助范围。三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组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联合建构“双调”工作联动网络,加强与非诉调解的衔接。创新完善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多种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四是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良性互动。建立对大案要案、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重点项目涉诉案件实行信息收集研判、风险评估、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形成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内部信息共享、必要时联动配合的整体工作运行机制。五是做好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加强回访和意见回复处理,扩大和巩固审判效果。六是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审理好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社会公德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发布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示范作用,促进文明风尚的形成。 (张译丹)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