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集中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
近年来,烟台市区的犬只数量激增,犬类疫病问题也随之增多,尤其是狂犬病做为人类致死率极高的人畜共患病,在人口密度大、养犬数量多的市区,一直是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搞好狂犬病防控意义重大。对犬类按期注射狂犬疫苗,是有效的控制狂犬病发生和流行的最重要方法。当前即将进入春夏季,也是犬类狂犬病的多发时期。为了从源头有效控制犬类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履行畜牧兽医部门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芝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城区实际,把每年三月份做为全区“犬类狂犬病集中免疫月”,切实加强动物狂犬病防控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免疫工作
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芝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切实履行犬类免疫、检疫、防疫登记和犬类诊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立足提高公众狂犬病防控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我区现有动物医院5家,动物诊所18家,注册执业兽医42名,执业助理兽医师5名。结合实际,于2月28日芝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召开全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会议,按照《烟台市区犬类狂犬病免疫规范》,就狂犬疫苗的使用及发放、免疫档案的建立等相关工作要求做了说明,对满3个月的犬只和超过免疫期的所有健康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疫苗全部使用进口狂犬病单苗。要求各动物诊疗机构依照免疫登记、健康检查、免疫注射、留置观察和填写《芝罘区犬类狂犬病免疫登记表》的程序办理。今年开始所有《动物免疫证》停止使用,《狂犬病免疫登记表》每半个月向芝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一次,以便我们统计掌握我区犬类狂犬病免疫情况。
二、加强监督,规范秩序
区动监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区的犬只交易市场、犬只收容中心、犬只诊疗机构以及家养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按照月巡查制度,做好监督和检查:
一是严格行政许可。严查持证情况: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是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是否在动物诊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收费标准、兽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和监督电话。门头与许可是否一致。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诊疗废水是否经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主要监督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是否进行注册备案,注册执业兽医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变更诊疗机构是否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出具处方人员是否为注册执业兽医师,是否有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情况。
三是处方核查。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兽医执业行为,农业部制定了《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统一了“兽医处方笺”格式,凡与本规范不符的处方笺自2017年5月1日起不得使用。
最后,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市民可以带着狗(超过3月龄或免疫期超过1年的)就近到以下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免疫。(李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