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全区住房保障业务培训
随着新《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烟台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的相继出台,近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邀请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导对我区13个街道办事处(园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区共23人参加。
此次业务培训,着重对政策的以下5点改变进行了详细讲解。一、对烟台市中心区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申请的《住房保障资格证》的有效期限由原来1年延长至现在3年。二、保障范围更加细化,新增加了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夫妻一方达到49周岁以上的城镇特殊家庭的保障。三、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也更加严格:新增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户籍在外地的,需提供户籍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四、突出诚信申请。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住房保障的,住房保障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取消其保障资格,责令限期退回补贴(或住房)等措施。使该家庭和个人的不诚信行为记入住房保障“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对3年内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未主动诚信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停发住房租赁补贴的同时,还依法记入有关部门的诚信系统,该家庭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五、为了更好服务群众,我们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升级了软件系统,完善申请材料,增加了对特殊家庭的保障。
今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按照新《办法》和新《细则》的规定,继续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审核效率,保证申请审核公开、公平、公正。(陈彦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