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借力政务公开新媒体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为扎实做好2020年度芝罘区境内(不含保税港区范围)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推动企业排污许可申领工作全面展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借力政务新媒体开展辖区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前期,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公告规定,对我区排污许可申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扩大企业知悉范围,区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芝罘环保”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公告》的全文内容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申领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时限等相关内容,实现多渠道、全方位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有利于全面推进芝罘区企业排污许可申领工作。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利用报刊、网络等政务新媒体,继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权威信息、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