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4月28日,市农业局组织召开2011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出了2011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安排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监管。在全市农产品产地设置监测点,监控产地安全状况。每个县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2个固定监测点进行重点监测,每个监测点面积不少于500亩。
二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以县区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将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分作物品种印制成单项的技术手册发放给广大农民,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继续将标准化基地、“三品”基地、食用菌基地、农产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整治列为考核内容,要求全部达到一类整治标准,扎实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整治活动。同时继续抓好瓜菜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的实施。
三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完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扩大监测和监督抽查范围,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质量追溯和执法查处力度。主要做好全省5月、9月和12月组织的3次蔬菜质量例行监测,6次市级蔬菜例行监测、6次县区交叉监测和3次县区自行监测,同时搞好“五一”、“十一”和元旦春节期间的三次市场农产品质量专项监测。
四是积极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整治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主体和农药经营主体,集中开展市场执法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质量抽检力度。
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年内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具体要求是:市、县两级单独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乡镇一级由乡镇政府自行下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级设立监管员。
六是加强基层监测能力建设。按时完成国安安排的质检站建设项目,认真抓好县级质检站的扩项认证,普及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速测室。
七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测水平,做到县、乡和主要生产基地的检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农资经营人员的经营水平。认真搞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训,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八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在去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平时考核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原则,年底,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组成考核组,代表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