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环保分局实施五项制加强环评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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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是承诺制,要求凡是进入河口环保分局的环评机构必须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保证按标准收费、按合同履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公示制,在环保网站上公示进入河口的所有环评机构名单及环评资质,便于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杜绝对建设单位指定环评单位现象发生;
三是一单制,要求环评单位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一版制,送审环评文件需材料齐全,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须提交修改后的报批环评文件;
五是考评制,每半年对环评单位组织一次考评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省环保厅备案,凡在山东省环保厅环评考核中位于后三名的环评单位,一年内暂停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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