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计生局六项制度规范计生信访工作
近年来,河口区人口计生局坚持将稳定计生信访形势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领导接待日、信访月报等六项制度,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基本实现了计生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领导接待日制度。将每月5日、15日定为信访接待日,局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挂牌接待,无特殊情况,做到一般性工作服从信访工作,事务性工作让道信访工作。在接待来访时,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说明理由,疏通思想,或约定时间给予处理和回复,从而减少信访的“回头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分析全区计生信访形势,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明确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限期查结,依法处罚到位。同时每年初把信访工作列为全年计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严重信访问题的乡(镇)村(居)给予一票否决。
三是信访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信访员每月底前将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汇总后上报局信访科,及时研究,尽快查办。
四是公开公示制度。将计生涉农政策、收费标准、生育证发放等情况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实行信访有奖举报制度,真正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是监督检查制度。局信访科对各乡(镇)、街道计生信访案件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案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记入乡(镇)、街道年终考核成绩。
六是过错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作风浮飘,激化矛盾,造成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事件或不良影响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区人口计生局:宋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