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
8月19日召开全区当前农业工作会议后,区农业局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
一是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责任制。对每个农资经营点实行分片负责制,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监管责任,要与辖区内农资经营业户逐一签署承诺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对农资经营业户实行档案化管理,每户一档,及时记载检查记录。要全面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备案登记。要进一步完善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凡进入我区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必须到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经登记、审查、检测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凭区农业局出具的市场准入证明,方可在本辖区内经营。同时将登记、审查、检测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名单要及时报市农业局备案。每年春季集中登记一批,以后随进入市场随时登记。
三是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为杜绝高毒农药在禁用作物上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在全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要按照全市的要求,在7月份完成定点销售单位的核定和布局,8月份在全区全面推开。
四是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国家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成份的行为。要加大对蔬菜集中产区农药质量抽检力度,每月抽检品种不少于10个,检测结果及时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农业局 韩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