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孙红军出席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并作讲话
8月28日上午,我区举办“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区委副书记孙红军,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河口街道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寿年同志主持。区司法局局长杨芳宣读了《河口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出席启动仪式的领导向开展法律服务的社区志愿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向海宁社区赠送了一批法律书籍,观看了社区文艺队表演的精彩节目,并参观了河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孙红军在讲话时指出,社区是城市广大群众工作、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部位,其建设和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日益密切,社区与单位和居民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因此,如何处理好社区成员之间的关系,需要法律来明确,“法律进社区”活动顺应了这一要求。
孙红军强调,随着当前形势的发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必要性日益显著。一是维护社区稳定,需要法律进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强,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断增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社区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这些纠纷与过去相比,具有复杂性、难调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二是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需要法律进社区。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区作为辖区基层管理的载体,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首先是社区成员自治事务管理,还担负着一定的行政工作的管理,各种社会问题使社区管理职能加大,要想管理好,必需步入法治化轨;
三是促社区健康发展,需要法律进社区。社区是城市居民和单位居住、生活及工作的重要场所。它要围绕满足人们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和生活发展为出发点,进行全面发展,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等,致力于形成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舒适优雅的环境、规范有序的管理等。要使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序运作,需要法律进社区。
孙红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拓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范围,充实“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内容。要进一步提高层次和水平,为社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使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环境。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积极把“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做细、做实,使广大社区成员逐步达到思想健康、精神充实、维护法治的文明程度,实现“共处一地、共美家园、共保平安、共求发展”,为实现社区法治化、建设“平安河口”打下坚实基础,作出积极贡献。(吴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