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经济开发区对企业计生主任实行岗位补助
笔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口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计生工作半年调度会上获悉,为稳定企业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统筹推进开发区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经河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13年度起,对辖区企业计生主任实行岗位补助,于每年企业计生考核完成后,下年度1月份兑现到各企业计生主任本人。
其补助对象为各企业1名专(兼)职计生主任,并且根据签订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本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和日常性工作的。补助标准按照本企业所管理的育龄妇女人数分级定额,管理人数为50人以上的,每月补助150元;管理人数为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每月补助120元;管理人数为20人以下,10人以上的,每月补助90元;管理人数为10人以下的,每月补助60元。所需经费由开发区财政承担。
企业计生主任岗位补助由工作量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工作量补助占总补助的60%,绩效补助占总补助的40%。绩效补助依据《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发放,同时要求各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给予计生主任一定数额的补贴。其企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达不到100%的,取消企业计生主任当年绩效补助。 (张学荣 周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