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积极构建水利安全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外出学习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继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工程的良好运行,推动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管主体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河道执法,严厉打击河道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更加规范、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手段,研究和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严密、规范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四是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认真修订河道防洪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进一步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全区及各部门、行业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扈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