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调度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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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自3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实施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工作会议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东营港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设立在东营港环保分局。经过认真研究《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橡胶轮胎和石油炼制企业废气异味污染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东政字〔2012〕17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2〕27号),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工作方案》。确立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开发区内2家废气异味污染限期治理企业(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限期完成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源、污水收集处理装置等产生的废气异味污染的治理。所有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实现厂界恶臭污染物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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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7:59: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