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收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4523万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201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入达452.3万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预缴超额完成100多万元,为实现建筑企业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发挥重要作用。
201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严格执行未按规定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拖欠以前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建设单位,在未缴清所欠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前,不办理新的开工报建手续。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机构在收取劳保金时,向缴费单位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收款票据”,全年共完成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452.3万元,确保了建筑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补、育有所保、生活有依靠”,切实保障了建筑企业职工的利益,使全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工作呈现可喜局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3:27: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