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山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9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山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设区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 华(省政府秘书长)
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魏华祥(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淑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 静(省政府审改办主任)
魏长民(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冯俊良(省网信办副主任)
魏建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世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荆 戈(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张士新(省科技厅副厅长)
丁冠勇(省公安厅副厅长、指挥中心主任)
张孟强(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李端卫(省司法厅副厅长)
高剑锋(省财政厅副厅长)
夏鲁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 鲁(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善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范正金(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刘建良(省南水北调局局长)
王登启(省农业厅副厅长)
阎兆万(省商务厅巡视员)
胡上山(省文化厅副厅长)
于富军(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统海(省审计厅副厅长)
董秀娟(省环保厅副厅长)
尹 刚(省国资委副主任)
郭凤晓(省地税局副局长)
孙杏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田治颖(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德亮(省质监局副局长)
罗新军(省安监局副局长)
桂敦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孟富强(省法制办主任)
张成武(省法院副院长)
薛 原(青岛海关副关长)
沈晓红(济南海关关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魏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