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异丁烷改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异丁烷改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北、港西六路东、港北一路南和港西三路西区域,不在黄河三角洲自热保护区内,距离实验区边界136m,厂区总占地面积156087m2,拟建项目占地约76095 m2。本项目总投资20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20万吨/年异丁烷改质生产装置、1.5万吨/年硫酸回收装置及预处理设施,同时建设配套原料和产品罐区,及配套的辅助公用工程将依托厂区在建的醋酸仲丁酯项目,以碳四为原料生产异辛烷、正丁烷、液化气等产品。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负责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和产业定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山东省化学工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等相关政策规划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拟建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废气有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产生的含硫烟气(含裂解炉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装置区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挥发;废水主要包括含油废水、罐底切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等;产生固废包括废酸、废净化剂、废催化剂、装置检修和储罐清理废渣、生活垃圾等;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及各种泵等。此外,项目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且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储罐区物料泄漏,从而引发烃类等有毒、易燃物质的挥发。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含硫烟气中SO2、硫酸雾经二级碱液脱硫,SO2脱硫效率可达96.5%以上、硫酸雾脱硫效率可达96.8%以上,含硫烟气外排浓度能够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40m高排气筒排放。裂解炉燃料为项目自产干气,含硫量较低,因此裂解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标准要求,与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含硫烟气一起经40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真空泵排水、初期雨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水属于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外排;含油废水、真空泵排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内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开发区污水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入神仙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项目产生固废包括废酸、废净化剂、废催化剂、装置检修和储罐清理废渣、生活垃圾等,废酸为危险废物,经浓缩精制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装置检修和储罐清理废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净化剂为一般废物,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主要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外排,满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固体废物处置原则。
4、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及各种泵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在75-100dB(A),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主要风险隐患为储罐区物料泄漏,从而引发液化气、异辛烷、浓硫酸等有毒、易燃物质的挥发,经预测,拟建项目液化气、异辛烷、浓硫酸泄漏不存在半致死浓度范围,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处于可接受水平。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和导排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过导排系统将事故废水导入事故水池,以免其在厂区内漫流。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项目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4年11月20日后前往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的范围尽量做到覆盖面广,包括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址周围5km范围内的村庄环境敏感点、周边厂矿企业等。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环评已形成报告书简本,该简本在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6****6366 电子邮箱:sdpengju@163.com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或环评单位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联系人:冯纪涛 联系电话:138****9518 电子邮箱:138****9518@163.com 地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17号)索取,在该时间内公众还可向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进行意见表述。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11月24日-12月5日。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朋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