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方圆仓储项目用地土方吹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府前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方圆仓储项目用地土方吹填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KFQ2015-10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吹填土方量约70万立方米,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将广利河中的泥沙通过管道吹填至填土区域,并对吹填区域进行地基固结处理,使吹填区域标高达到4.2米(黄海高程),承载力达到6吨(含)以上,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918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内的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船舶要求:自有船舶或租赁其他公司船舶。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总工:1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不限,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安全负责人:2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4.测量负责人:1人,具有测量专业证书,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预算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6.船机负责人:2人,具有3年及以上船机技术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及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凡由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止进入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2月27日至3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办理完成福来易通数字证书CA key,费用自理。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投标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职称证,自有或租赁船舶证明资料【①自有船舶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且船舶证书上标明的船舶所有人及船舶经营人同为投标人;②投标人租赁其他公司船舶的,须同时提供船舶证书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船舶证书上标明的船舶经营人必须为投标人,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须有租赁情况说明备案,且备案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159****8257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