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压实责任严厉查处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到位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配合,保障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盐窝镇七二村有一处在村子附近的养鸭棚,养殖产生大量污水,给当地群众生活造成很多不便。接到转办件后,我县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养殖户立刻整改。目前,污水已清理完成,正在进行污水管道的铺设和化粪池水泥预制。
我县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成立了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所有案件,第一时间组织乡镇街道和部门调查取证,并当场进行分析研判,责成相关部门单位立即按要求、时限整改,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督办,对交办案件及时查办,对已整改到位的案件逐一进行现场复审,确保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到位。在案件处理上,我县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每个案件均由属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联合查处,全面调查相关区域和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经查属实的案件,严格依法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确保反映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经查不属实的案件进行多次核实,全面掌握有关情况,据实向省环保督察组反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同类问题的解决。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档,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规范整理案件资料,每个案件均形成汇报材料、监察记录、监测报告、调查资料等,形成案件处理工作台账。对查处的突出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整改后的督导检查,及时督导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