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价
广饶县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入了惠民实事,在全县10处乡镇(街道)卫生院、10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15处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583种基本药物按照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省级“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针对标准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免费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同时,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提高了10%。
“药价降了,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医院会不会以次充好呢?”为打消百姓的疑虑,该县开展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覆盖监督抽验。并确定了合理的补偿方式,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确定收支范围与标准,核定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在县财政对每名在岗乡村医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兑现1.56万元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依据自身经济基础,分5400元和6000元两个档次,再追加补助部分资金,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据该县卫生局局长陈媛介绍,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县乡镇卫生院的门诊病人数量上升了36.2%,住院人次上升了20.8%,门诊病人的单处方费用下降了33.1%,住院病人的次均费用下降了28.6%,直接让利群众1500余万元。(韩晓莉 黄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