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东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企业:
为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行业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企业竞争力,助推企业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评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通过软件企业评估认定并在市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市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营业务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软件业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近三年软件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800万元。
(四)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或获得过其他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认真填报示范企业汇总表(***1)及申报书(***2)。
(二)推荐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企业应自愿分享成功经验和案例。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申报书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经济发展局407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辉
电 话:8306033
邮 箱:dykfqjfj@126.com
***:1、东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汇总表
2、东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申报书
经济发展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