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实现同城互认
日前,我县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评结果公布,县内22个医疗机构在规定项目的室间质评中全部合格,有效期为一年。
我县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合优化医疗资源,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以县人民医院为依托,成立临床实验室质控中心。在全县辖区内22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质评工作。通过规范的质量控制,实现统一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方法、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验报告,使乡镇(街道)县直、民营三类医疗机构之间真正做到检验结果“同城互认”。本次质评项目包括血液常规、尿液常规2项15个指标。参加2013-2014年度全县临床检验质评的医疗机构,在相应临床检验报告单右上角注明“质评合格,县内参考”字样,实验结果在县内各医疗机构予以认可,真正实现县域内“一单通”。
据悉,为确保认可效果,县卫生局打破实验结果“终身制”,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县级质控合格率、“一单通”认可报告使用率等情况纳入医院评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室间质评,及时淘汰不合格的“一单通”认可单位。同时要求,取得县内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资格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人员规范化操作培训,抓好室内质量控制,强化督导考核,保证“一单通”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效率,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负担。(门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