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二〇〇八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时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按照《通知》中的录取办法和《河口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方案》,依据先统招、后择校和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录取人数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录取,不超指标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推荐自主招生录取
我区没有推荐自主招生录取考生。
2、指标分配录取
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各学校分配计划,各学校所分配的计划内学生成绩全部高于招生计划的最低分数线,不存在降分录取,因此进行统一录取。
3、特长生录取
音乐和美术特长生是指已取得区一中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区一中计划招收音乐40人,美术50人,但实际报名音乐27人,美术32人。根据学生文化课成绩,美术专业招生20 人,统招分数线320分,择校分数线291分;音乐专业招生20人,统招分数线305分,择校分数线277分。特长生共计招生40人。
4、统一录取
普通学生招收710人,统招分数线403分,择校分数线337分。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