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台东营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评价标
近日,为加强全市整治工作评价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各地充分了解评价内容、形式和要求,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发了《东营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评价标准》,这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完善量化考核和评价激励机制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东营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评价标准》主要涵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整体面貌、取得成效等内容,并设置基本项目、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等指标及相应分值。《标准》采取定量和定性、季度与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区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价,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评价,评价重点为整体面貌、专项行动、信息报送等项目。每年年底市局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季度评价成绩进行综合评判。考评结束后,通过印发通报的方式公布各县区年度评价成绩,并折算成综治考评成绩报市委综治委,纳入各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