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认定21家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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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发改委对原有《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新的《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月份,启动了2014年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及现场评审等环节,新认定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21家,其中,市级工程实验室17家、工程研究中心4家。截至目前,我市共认定市级工程实验室37家、工程研究中心11家。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加强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研发平台的管理,引导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好市级(研究中心)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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