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县劳动保障局积极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配套制度完备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法制化。2006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股份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07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股份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2008年底,实现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朱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