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交警抓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促进城市文明
在创城迎检活动中,高青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以抓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为抓手,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促进城市文明。
细化措施,全力以赴。高青交警大队按照包保责任制的要求,打破常规,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科学安排勤务,建立机关民警包中队和早加班制度,和中队民警一起站岗执勤,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使全体民警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
推行“16字勤务工作法”。该大队针对高青县交通管理实际,提出“两端设点,中间巡线,见违必纠,沿路宣传”的工作方法,加强对早晚上下班摩托车流量大的时段管控,选择合适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点,同时加强路段巡逻,以点带面,严查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管教结合,效果明显。该大队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民警在纠正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时,递上一张宣传单,讲明不戴头盔的危害,做到以理服人,并将所查摩托车集中停放在检查点,形成严管态势,对过往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在高青县道路上,驾乘摩托车戴头盔已蔚然成风,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