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加大投入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兜住基本民生底线,高新区财政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不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救助标准,完善孤残人员福利,形成了“托底线、救急难、惠民生、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打造全方位救助体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高新区积极出台各项救助政策,建立完善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救灾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救助、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特困殡葬减免等“多位一体”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建立了低保标准、五保标准与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的自然增长制度。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近年来高新区本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15年投入595万元,2016年投入608万元,预计2017年投入再增长43%。不断提高困难救助标准,根据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高新区城乡低保、五保标准逐年增加,城乡标准差距逐年降低,并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线的“两线合一”。
三是推进机制创新,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比对制度,目前,已经与公安、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等10个部门进行户籍、车辆、婚姻、殡葬、社保等22类信息的交换,每月对新申请家庭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定期对低保家庭成员信息进行复查。同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解决政出多门、救助“碎片化”等难点问题,盘活各部门救助资金,打破部门分头救助壁垒,发挥社会救助规模资金存量的使用效益。
四是加快资金拨付,做好节日期间服务保障。为保障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文明的节日,做好春节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财政部门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积极筹措资金608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困难群众保障政策。同时,为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中央中央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13万元,及时拨付两园一办,为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