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消法保障消费安全
去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一年来,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合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探索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
2014年,县工商局积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以“净化节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打违堵漏”综合执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打击经济违法行为,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违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引导经营商户自觉落实商品质量准入制度,集中解决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有利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食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12331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认真登记、研判,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审查,对震慑违法犯罪起到重要作用,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县卫生局通过大力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等一系列举措,维护消费者权益。在13处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配备52名协管员,建立覆盖全县的卫生监督网络。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缔非法诊所35家,没收诊疗器械99台件,罚款10.7万元。抓好公共场所监督,举办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2期、培训3600余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0份。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和县城14家托幼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档案。
县农业局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连续开展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药质量和使用监管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等多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蔬菜基地、小麦种、杀虫剂、除草剂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0人次,执法车辆180台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1800余家次,查处违法行为68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件,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0起,罚没款41562元,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李明泽 王洁音 于军 魏丽君 李宏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