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7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正式启动
日前,记者从县残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水平,让残疾人顺利走出家庭、融入社会,2017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和谐圆梦、共享阳光”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为全县持证残疾人代缴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具有我县常住户口,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不包括精神、智力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凭被监护人的残疾人证可参保。保险的有效期为一年,按照最优惠的费率承保,每份交费1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参保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享有意外保险保障9000元/份,分别为意外身故及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新的残疾保障8000元/份,意外医疗保障1000元/份。具体的保险责任及保险金赔付标准以中国人寿相关条款为准。
为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2017年,县残联将为全县持证残疾人每人代缴两份意外伤害保险,共计约24万元。2016年,中国人寿桓台支公司共受理赔付案件120件,支付赔款25.9万元。 (张运波 刘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