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教育部门部署手足口病防控
天气转热,手足口病进入高发季节。近日,县卫生、教育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标准及时报告疫情,严禁瞒报、误报、漏报、迟报。
各镇卫生院要扎实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处置手足口病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县卫生防疫站要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预测预警疫情发展趋势;发现报告病例数异常升高、病例呈聚集性分布、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等情况时,要认真核实,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各托幼机构、小学要认真落实托幼机构园长、小学校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校内责任,严格落实措施。
通知要求,托幼机构应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出现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例的班级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进行终末消毒,关班或关园后要加强密切接触者的随访工作。要建立健全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明确消毒责任人,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药品,规范合理有效地开展消毒工作,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部传播流行。应定期进行消毒质量检测,及时查找消毒薄弱环节的原因,完善各项消毒措施,确保各项消毒指标达到要求。
在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上,通知要求,医疗卫生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画、宣传栏、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各小学、托幼机构要重点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长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使他们了解手足口病临床症状,掌握最基本的预防措施,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伊丕香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