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流火七月,县卫生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作流程,保障了消费者健康权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3月份开始,县卫生防疫站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进行重点部署。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意识,严格按照消毒规范开展消毒工作,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
7月份,县卫生防疫站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生产用水、消毒设施、消毒工艺流程、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并对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单位建于居民楼内;少数单位厂址与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消毒工艺流程不规范,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等环节设置;消毒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工作人员未统一着装,未戴工作帽、手套、口罩,“三防”设施不全等。通过监督,1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合格,对不合格的4家单位责令整改。
(伊丕香 于军 巩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