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国地税局联合办证实现新突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下发后,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张店分局迅速行动、积极作为,与国税局在委托代征税款、专业市场税收治理、联合办证、注销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2011年8月22日上午 8点50分,在国地税工作人员共同协作配合下,第一张地税委托国税代征的完税证在张店区国税局办税大厅顺利开出,第一笔代征金额为 4012元的税金顺利征收入库。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主动与国税局协调联系,多次召开由国、地税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代征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委托代征工作的有关事宜,建立健全委托代征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在国税局代开***环节代征地方税收问题上达成共识,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张店国税局代开***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收工作。
二是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多次组织协调人员对代征系统功能模块进行调试,及时发现、解决功能模块运行中的问题;主动派员到国税局代开***窗口,对委托代征的地方税种、附加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税率、开票操作等细节问题,对国税前台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辅导。
三是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专门召开委托代征工作会议,明确委托代征操作流程、代征税款的入库和票证结报等方面的要求,制定了较为规范、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实现代征工作环环相扣不脱节,确保代开***与代征税款工作的顺畅运行。
四是不断加强对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费工作的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代征数据对比分析,完善措施、规范改进,形成国地税税收征管的“合力”。
张店区2015年预算公开表_(51701)淄博市张店区产业转移办公室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