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四审查做好土地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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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审查登记的可行性。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严格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对于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土地违法违规用地、未依法足额交纳土地有偿费和其他税费等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解决途径。 二是审查资料的健全性。仔细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等材料,确保资料齐全、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 三是审查登记的准确性。做到规范填写土地登记簿,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实现使用权人、土地坐落、土地面积等所有登记项目“零差错”。 四是审查台帐的相符性。及时将土地登记档案以宗地为单位立卷,将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查表、土地登记卡等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与土地证书、电子文档等各类台帐相符,为日常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提供便利。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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