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2021年总河长会议
5月19日,我县召开2021年总河长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袁长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霍仁禄主持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枢栋,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勇参加会议。
会上,白桥镇、殷巷镇依次汇报1-4月份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张恒峰通报了1-4月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副县长、副总河长霍仁禄与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枢栋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袁长奎要求,要坚决履行主体职责。各级河长要把实施河(湖)长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靠前组织指挥,深入工作一线,协调解决问题。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抓好履职尽责。聚力抓好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河湖治乱常态化,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袁长奎强调,要抓执行,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县、镇、村三级河长要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有效解决河湖管护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抓联动,落实协作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好河(湖)长制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倒逼责任落实。要抓机制,提升长效管护。要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强化动态监管。要抓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县河(湖)长制考核指标,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镇长(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