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批准令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防止和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的组织事故抢险,确保孙耿街道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预案编制小组,编制《孙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是应急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实施事故应急救援的纲领和行动准则,本辖区内所有部门及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批 准 人: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孙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孙耿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应急安全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应急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街道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应急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应急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应急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应急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应急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应急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街道甚至全区、全市、全省应急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区各级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区域内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级(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街道的应急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全区、全街道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Ⅲ级(较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应急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较多部门、办(镇)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Ⅳ级(一般):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应急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调度较少部门或办(镇)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孙耿街道辖区内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做好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应急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4.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合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孙耿街道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由街道制定公布实施,并报区政府备案的全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街道有关部门根据街道内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自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应急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是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化。专项预案是街道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3.部门应急预案。教育部门、经贸部门根据全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及各自职责,制定应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制定应对特定领域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报街道备案。
4.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是根据企业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的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应急事件的总体预案,并报街道备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体系
1.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为街道行政区域内各种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办事处主任的领导下,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按照业务分工和在街道办事处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协助办事处主任负责整体协调工作。
2. 工作机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接收和办理向街道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街道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修订《孙耿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各种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研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研究、宣传培训等工作。
3.专家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救援要依靠科学,充分发动专家学者的理论技术指导作用。各应急办要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各专家组要依托科研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街道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街道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如遇职能调整,相关职责由调整后的职能部门负责,办事处不再另行行文。各应急办主任由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兼任。
(1)在安监中队设立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办。
(2)在文化广播科技环卫服务中设立建设工程、供水、供热、供气、城市防洪等基础设施安全应急办。
(3)在街道党政办公室设立信息网络安全应急办。
(4)在派出所设立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火灾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
4.街道办事处职能:孙耿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5.安全信息监测体系及职责:各应急办内设安全信息监测中心,平时作为应急办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各种安全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预测、预警、接警等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拟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并接受技术咨询。
6.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及职责:警民结合,自救和互救结合,是组建全街道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的基本原则。派出所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单位和地区的民众自救和互救组织是开展各种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基础力量。针对各种紧急事件的性质特点,为便于紧急事件发生后迅速而有组织地开展自救和互救,以各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和青壮年职工为主,组建多种行业急救队,力求一专多能,承担本地区、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救和毗邻地区、单位的援救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预测、预警
1.预防
各应急办对本行业的重大基础设施在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就要确保安全性能,必要时可以适当提高现行安全标准。在制定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运转过程中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重大和特大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并督促隐患所在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时无法消除的,要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器材,预先组织好急救队伍,以便事故发生时立即展开有效的救援。
2.预测与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应急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由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上报区政府。
3.预警发布
事发单位获得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政府如实报告,并不断续报事件的后续情况。严禁缓报、瞒报、隐匿不报及阻止他人报告。
当突发公共事件有可能使其他地区和单位受害时,事发单位和地区有义务及时向其发出通报。新闻媒体对允许公开报道的各种突发事件应及时准确报道,各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二)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四个级别。
(1)Ⅰ级、Ⅱ级、Ⅲ响应。街道立即启动突发应急事件总体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区政府报告。区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区现场指挥部主管领导要主动与市突发应急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做好处置工作的衔接,并在区政府及市级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2)Ⅳ级响应。突发应急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突发应急事件专项预案,有关部门相应启动预案,同时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准备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重大险情等情况。街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预案,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2.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应急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突发应急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各单位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的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由街道办事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
(5)与突发应急事件有关的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发生涉外突发应急事件时,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3.扩大应急
突发应急事件出现街道办事处难以控制的事态;或呈扩大、发展趋势,有可能影响周边;或有关处置职能不在街道办事处,需要向上级扩大应急救援,提高应急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4.社会动员
(1)突发应急事件社会动员,是指应对突发应急事件时,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统一组织的动员准备、实施和恢复活动。
(2)依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范围,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
(3)全街道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街道办事处报请区政府批准,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搞好宣传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5.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应急事件,采取一般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街道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街道办事处提请区政府决定。
6.应急结束
突发应急事件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现场生命施救活动结束,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并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予以撤销。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根据区领导的指示或实际需要提出,或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区、市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应急行动终止;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现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意见,经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街道办事处批准,方可撤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应急行动结束后,街道有关部门、企业要在街道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到恢复重建上,尽快统计上报死伤人数与受损情况,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尽快组织力量抢救自救,尽快救援重点受灾地区、受灾群众,使事发地的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社会救助
接到突发应急事件预警或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后,各部门要在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总体协调下,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接受救灾捐赠部门应立即开通24 小时捐赠热线,启动社会募捐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提供援助。
3.总结备案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街道按照处置权限,依法对突发应急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结束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街道及有关部门,根据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发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财政保障
各应急救援组应将应急救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财政专项基金,并预先明确其使用范围和监管办法。并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及其分析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应急救援紧急关头,办事处有权紧急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拥有的应急救援必需的物资和设施,被征用方不得拒绝。应急救援结束后,政府支付紧急征用车辆、设备的运费及使用费。能够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物资和设施,征用机关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征用机关应给予被征用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应急救援期间,办事处有关部门有权向有关生产单位紧急订购应急救援必需的物资。有关生产单位应当积极完成紧急订购任务。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种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机关、参加应急救援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间的多种通信联系方式。通信保障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确保应急救援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
(三)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要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的地理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等。制定具体医疗卫生队伍值班制度、出诊制度、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等。
(四)治安维护保障
派出所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具体行动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五)社会动员保障
各种社会力量的动员由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六)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是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本地区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合应急疏散人员,可与公园、广场等应急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应设有应急棚舍区、应急供水与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治疗区和消毒区、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应急设施,或设有在短时间内能建立相关应急拓展功能的预留空间和设施保障。
(七)交通运输保障
重点是制定突发应急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人员、应急交通工具、应急物资优先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
(八)物资保障
重点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方案,保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物资的供应。
(九)基本生活保障
重点是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监督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制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街道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应急办应配合宣传和教育部门广泛宣传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灾难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在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
(二)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开展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对负有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应急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与实战能力。
(三)预案演练
各部门、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之间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四)奖惩分明
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预案管理: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