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徕福新居公租房常态化配租2018年7月初审公示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徕福新居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分配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高新区徕福新居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7月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公示、轮候。
现将济南高新区徕福新居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7月申请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2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向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反馈,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
***:符合徕福新居公租房2018年7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员信息表.xlsx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编辑: 王廷巢